新澳门新葡萄娱乐风雨操场场馆开放收费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雨操场各场馆对外开放的收费标准由在校师生和校外人员两部分组成,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第二条 收费形式采取按时间收费和包场(台)收费两种形式。按时间收费以1小时为单位,包场收费按4小时为单位。
第三条 按时间租赁各场馆(地),每次不得超过2小时;包场租赁各场馆(地),每次不得超过4小时。
一、羽毛球馆收费办法
1.按时间收费: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20元/小时/块
(2)校外人员:40元/小时/块
2.包场: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200元/4小时/块
(2)校外人员:500元/4小时/块
二、乒乓球馆收费办法
1.按时间收费: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20元/1小时/台
(2)校外人员:40元/1小时/台
1.包台: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100元/4小时/台
(2)校外人员:200元/4小时/台
三、篮球馆收费办法
1.按时间收费: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100元/小时/场
(2)校外人员:200元/小时/场
2.包场: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400元/4小时/场
(2)校外人员:2000元/4小时/场
四、桌球室收费办法
1.按时间收费: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15元/小时/台
(2)校外人员:20元/小时/台
2.包台: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100元/4小时/台
(2)校外人员:200元/4小时/台
六、举办大型活动收费办法
1.按时间收费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500元/小时
(2)校外人员:1000元/小时
2.包场:
(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1500元/半天
(2)校外人员:5000元/半天
第四条 与学校存在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与学校友好往来的政要或团体等,根据与学校的密切程度,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可部分优惠或免收场馆租赁费用。
第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有关具体问题由新澳门新葡萄娱乐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